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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 切实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采集相关样本、冷链货物运输车辆及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推动建立冷链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冷链物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强化口岸通关查验管理。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按照最新版文件指示,进一步加强对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风险,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以强化国际冷链集装箱运输管理,全力做好冷链货物运输船舶、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厢式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需对箱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推动实施跨境冷链物流道路货运司机在口岸点、作业点、居住点的闭环管理,鼓励采用甩挂运输模式,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此外,各单位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船信息、司乘人员(船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沿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出入境冷链物流道路货运驾驶员备案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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